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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巾帼合议庭显风采

发布时间:2015-03-25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张墨川)近日,一起母子之间物权纠纷的上诉案件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与其他庭审不同的是,合议庭及书记员均为女性。

“巾帼合议庭”进行当庭宣判。

  原来喀什中院在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期间,受理了一起母子之间确认物权纠纷的上诉案件,原审原告海仁沙·库提卢克与原审被告亚森·布瓦克系母子关系,一审宣判后,儿子亚森·布瓦克不服一审判决,故上诉至中院,民事庭领导在得知了该案的基本案情及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后,从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亲情审判、柔性审判的角度考虑,讨论决定由民事庭副庭长莫海拜提担任审判长,组成“巾帼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同时,本案在开庭时该案被中院庭审评查组抽为评查案件。

庭审评查组对案件庭审进行评查。

  开庭审理后,“巾帼合议庭”当庭对本案进行了合议,合议后认为本案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成立,遂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后,庭审评查组对中院院民事庭组成“巾帼合议庭”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能够依法、公正的维护和保障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并将该庭审评为优秀庭审。中院民事庭也表示要将“巾帼合议庭”的作法坚持下去,希望能通过女法官们多年积累的审判经验加上女性特有的柔情和感性,在审理未成年人和涉及妇女、儿童等案件中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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