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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荣县警方扣押涉案资金1500余万:原主不明 6个月内可认领

发布时间:2023-02-27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治讯 2月27日,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公安局发布公告称,该局在侦办一起网络犯罪案件过程中,从涉案人员李某某、卢某某二人分别持有的支付宝账户扣押人民币共计1500余万元,系原主不明财产。现请涉案资金所有人(含将被骗资金转入上述涉案支付宝账户的被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原始转账凭证、本人身份证等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与办案民警联系或到荣县公安局办理认领款项事宜。

  据悉,本公告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的,荣县公安局将依法对上述款项及孽息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公告期限:即日起至2023年8月26日。

  公告期限:即日起至2023年8月26日。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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