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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也能助力执行 被执行人主动缴纳罚金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一起罚金案件。

  被执行人艾某因盗窃入狱。执行局法官王嘉桐收到案件后,对艾某进行线上及线下查询,并对艾某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处理,同时依法扣划其银行存款1000余元。

  前期工作做完后,王嘉桐法官调查艾某收监地址并准备进行线下手续送达及进一步的财产调查。经调查,艾某已出狱,但无联系方式且无居住地信息。经研究此案件准备做终本结案,案件相关执行手续拟公告送达。

  2021年5月22日,王嘉桐法官突然接到艾某本人电话,说要到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缴纳剩余罚金案款。在接待室,艾某描述之所以主动缴纳罚金是因为其名下有张银行卡绑定了“ETC”,该“ETC”在亲戚的车里。由于该银行卡被冻结,导致亲戚的车辆无法上高速,无法回家。了解情况后,王嘉桐法官协助艾某缴纳剩余罚金案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该案执行过程可谓“柳暗花明又一村”,通过执行系统线上冻结银行卡,被执行人才被迫来到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配合执行。这一系列操作,充分彰显了科学技术在司法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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