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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6-04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院讯(叶东林)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辖区内群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2021年6月3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开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干警首先来到辖区内花砬子林场,将公安机关破获的非法狩猎案中扣押的中华蟾蜍放归自然。中华蟾蜍也就是俗称的“癞蛤蟆”,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收纳的 “三有”保护动物,对其进行非法捕猎将受到刑事处罚。

  下午,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干警来到红旗河林场及百里村,通过悬挂呼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标语、发放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单、解答涉环保法律问题及涉环保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积极开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宣传日活动,向辖区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知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此次活动,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号召林区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环境保护,提高环保观念和法律意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本次活动充分发挥了林区法院保护林区环境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反响。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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