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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黄强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1-05-21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黄强决定逮捕

  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黄强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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