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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法院首次实行接收执行款账户信息确认制度

发布时间:2021-05-1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院讯(杜曼)“为便于你及时领取执行款,请认真填写《接收执行款账户确认书》,以后执行款就按照你提供的账户进行汇款。”近日,申请执行人马某前来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案件执行情况时,初次接待马某的执行员耐心地向其告知接收执行款账户信息确认制度,并指导马某填写确认书中的账号、开户银行等收款账户的账户信息。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完善执行款发放机制,首次实行接收执行款账户信息确认制度。在执行人员初次接待申请执行人时,由申请执行人填写《接收执行款账户确认书》确认收款账户信息,案款到位后,执行人员即可根据确认书中的账户信息交财务部门办理转账手续,申请执行人不来现场即可领款。

  接收执行款账户信息确认制度改变了以往发放执行款时,需要申请执行人来法院办理领款手续,特别是如果一个案件中需要多次发放,申请执行人每次都需要来办理的现状,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领款“最多跑一次”,切实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同时也能有效避免执行案款无处可发的僵局。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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