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西藏林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江接受审查调查

发布时间:2021-04-2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朱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朱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朱江简历

  朱江,男,汉族,1965年5月生,湖北天门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华中师范大学物理系物理专业学习;

  1987年7月至1989年9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师校教师;

  1989年9月至1994年3月,西藏自治区亚东县中学教师;

  1994年3月至1997年3月,西藏自治区亚东县中学副校长;

  1997年3月至1997年9月,西藏自治区亚东县委办主任;

  1997年9月至1999年10月,西藏自治区亚东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1999年10月至2005年2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2005年2月至2010年9月,西藏自治区仲巴县委书记;

  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西藏自治区谢通门县委书记(2011.12副地级);

  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委委员、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地区公安处党委书记;

  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委常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8年6月至2019年9月,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9年9月至2021年4月,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2019年11月晋升一级巡视员;

  2021年4月免职。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