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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上诉期间死亡,其所犯罪行仍需确定吗?

发布时间:2017-05-26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王某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不服一审判决并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王某因突发疾病死亡,在这种情况下,二审法院仍会对其进行判决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从该法条可知,如果王某不构成犯罪,则二审法院应当宣判其无罪,如果有罪,则将该案终止审理。(作者:杨奇)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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