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中办国办:对待信访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可追责

发布时间:2016-10-25  来源:央视网-北京青年报  字体大小[ ]

  原标题: 中办国办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各级党政机关应定期考核信访工作 对待信访群众态度恶劣可追责

  北京青年报讯(记者 孟亚旭)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提出,对待信访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严重后果将追责。

  考察干部应听取信访部门意见

  《办法》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阅批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信访工作顺利开展;应当将信访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信访工作开展和责任落实情况,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

  根据《办法》,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预防和处理本地区信访问题中负有主体责任。垂直管理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信访工作。

  国家信访局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访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应当听取信访部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情况。

  对集体访处置不力致事态扩大要追责

  《办法》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责任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共列举了6项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分别为:

  第一,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损害群众利益,导致信访问题产生,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二,未按照规定受理、交办、转送和督办信访事项,或者不执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严重损害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第三,违反群众纪律,对应当解决的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或者对待信访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四,对发生的集体访或者信访负面舆情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五,对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给予处分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第六,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失职失责情形。

  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等方式追责

  对于上述6种情形如何追责?《办法》也予以明确。

  对前款规定中涉及的集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负责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此外,对错误决策或者行为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涉及的个人责任,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承担直接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办法》第12条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方式进行。上述追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据悉,本办法自2016年10月8日起施行。

中国公众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